1. 特别提示
1.1 北京恒普电子有限公司(Beijing HENGPU electronics Co., Ltd.)(以下合称“恒普”)
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
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
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2. 服务内容
2.1 恒普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恒普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动态域名解析及与解析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恒普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恒普在提供网络服务时,会对接受网络服务(这里服务指动态域名解析)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
在此情况下,恒普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
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3. 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申请使用恒普电子服务时,必须向恒普电子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
必须及时更新。
3.2 用户注册成功后,恒普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
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恒普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3.4 用户在使用恒普电子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恒普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恒普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恒普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恒普的行为;
(g)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恒普。
4. 内容所有权
4.1 恒普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等。
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4.2 用户只有在获得恒普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 隐私保护
5.1 保护用户隐私是恒普的一项基本政策,恒普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恒普的非公开内容,
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恒普的合法权益。
5.2 恒普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
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恒普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
则恒普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恒普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6. 免责声明
6.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恒普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
因其使用恒普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恒普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恒普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恒普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恒普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恒普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恒普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恒普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恒普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
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修改协议
9.1 恒普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
恒普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恒普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
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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